讓光伏行業腰斬的531光伏政策,滿兩個月了!

兩個月時間里光伏人經歷了什么!光伏的主管部門在做什么?光伏資訊(PV-info)整理了近兩個月來國家主管部門發布的文件、官方消息等,供光伏人參考!

2018年5月30日

光伏行業盛大的聚會《SNEC2018》經過三天的狂歡在上海順利閉幕!

2018年6月1日

2018年6月1日,星期五,下班后晚上18點40分財政部官方網站率先放出了政策文件: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點擊灰色字體可查看原文),文件指出自發文之日起,光伏發電的補貼標準均下調0.05元/千瓦時,即全額上網從0.75、0.65、0.55下調至0.7、0.6、0.5;分布式補貼標準由0.37元/千瓦時下調為0.32元/千瓦時。同時文件明確指出:分布式光伏總計10GW的規模,今年暫不安排需要國家補貼的普通光伏電站建設。引起行業的巨震!

舉世矚目的腰斬文件發布!!!

2018年6月4日

2018年6月4日,周一,股市開盤,光伏相關上市企業,股票連續跌停三天左右,光伏上市企業市值縮水近500億元!

2018年6月6日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與光伏行業協會部分企業代表進行座談。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理事長、天合光能董事長高紀凡,陽光電源董事長曹仁賢,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漢元,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鐘寶申,晶科電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仙德和阿特斯(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副總裁熊海波參加。

為支持和促進光伏產業發展,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壯大清潔能源產業的戰略部署,近期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配合財政部抓緊發布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

二是加大電力體制改革力度,切實推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

三是加快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度的落地實施;

四是抓緊減輕可再生能源企業負擔各項措施的貫徹落實,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和營商環境;

五是要求電網企業做好光伏項目并網工作;

六是著力擴大光伏發電消納市場,減少棄光限電。

相關鏈接:國家能源局最新六點表態,與中國光伏行業協會代表座談后發表

? ? ? ?2018年6月8日

6月8日下午,國家能源局綦成元副局長主持召開座談會,聽取部分行業協會對《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823號)的意見。能源局綜合司副司長鄧奎、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李創軍參加。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中國能源研究會可再生能源專委會、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光伏專委會、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可再生能源專委會、全國工商聯新能源商會相關負責同志就823號文提出建議:

1、理解此次出臺文件的目的是適應光伏行業發展實際,促進我國光伏行業提質增效,實現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表示和能源局一樣,降低補貼強度,盡快實現光伏發電平價上網是全體光伏從業者的共同愿望;

2、希望相關部門盡快通過官方渠道證實,已取得2017年普通地面光伏電站指標的項目仍執行原有的“630”政策;

3、對5月31日前已經簽署協議和開工建設的分布式項目要給予一定的考慮;

4、戶用光伏涉及到千家萬戶,發展規模又不大,希望有更好的措施;

5、強調可以用補貼總量控制或分梯度降補貼的方式緩解補貼不足的問題。在控制光伏發展規模的同時,財政應適當調增基金規模,適應發展需要。

6、督促電網繼續對分布式光伏補貼進行墊付,未經國家能源局同意,不輕易改變。

綦局長詳細地聽取了各協會的意見,表示將會給予認真研究。

20180611

國家能源局召開答記者問,再次解讀531光伏新政

《通知》對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進行了優化,采取了分類調控方式:對需要國家補貼的普通電站和分布式電站建設規模合理控制增量;對領跑基地項目視調控情況酌情安排;對光伏扶貧和不需國家補貼的項目大力支持,有序發展。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結合“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明確“十三五”光伏發展目標和后幾年發展規模,合理把握發展節奏,為先進技術、先進企業留下發展空間。

這位負責人對業內一些疑問也一一作了解答:

一是需要國家補貼的分布式光伏電站規模控制在1000萬千瓦左右,地方政府依法給予補貼的項目不受限;

二是關于戶用分布式光伏政策問題。對今年5月31日(含)前已開工未并網的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國家能源局正在與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研究,盡快通過適當方式予以明確;

三是符合國家政策的光伏扶貧項目不受《通知》限制;

四是落實消納條件,且不需要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不受限;

五是下半年適時啟動第四批“領跑者”計劃。

2018年6月19日

國家能源局發布緊急補充文件:國能綜通新能〔2018〕93號《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做好光伏發電相關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

一、各地、各電網企業應依法依規繼續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并網、(代)備案和地方補貼墊付等工作,不得以項目未納入國家補貼建設規模范圍為由擅自停止。

二、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要加強對電網企業的監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2018年6月15日

2017年3月13日日財政部辦公廳、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聯合發布財辦建〔2017〕17號 關于組織申報第七批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目錄的通知,要求申報2016年3月底前并網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經過了一年多的審核,光伏人久久期盼的第七批光伏補貼終于要發放了!

2018年6月15日,財政部辦公廳、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聯合發布財建〔2018〕250號《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第七批)的通知》,公布第七批光伏補貼名單,至于第七批的補助資金什么時候能到賬就不清楚了!

2018年6月29日

2018年6月29日,國家電網公司發布《關于貫徹落實2018年光伏發電相關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關于光伏發電并網服務

各級電網企業要認真執行國家光伏發電并網管理相關政策,對項目業主應主動溝通,提供技術指導,按照國家要求切實做好并網服務;為新能源項目開辟綠色通道,做好接網工作,確保項目及時并網發電。

未納入國家規模管理的光伏電站項目不能申請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省級電網企業要積極配合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建立光伏電站管理臺賬,確定每個光伏電站的并網時間、首次并網容量、納入國家規模管理等信息,為后續申請納入財政部可再生能源補助目錄做好準備。

各級電網企業要積極配合地方能源主管部門,規范管理分布式并網相關資料,為分布式項目申請納入國家認可規模提供支持。

二、關于規范發電項目價格

2018年以前在國家能源局備案并納入財政補貼規模管理的項目,2018年6月30日之前投運的,執行2017年光伏電站標桿電價;2018年6月30日之后投運的,執行“823號文”規定的光伏電站標桿電價。各光伏電站執行上網電價以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批復公布為準。

2018年7月份

在2018年7月份,國家層面再沒有出臺關于光伏的任何政策,也許是因為光伏行業在經不起任何的風吹草動!

光伏人期盼的戶用光伏政策也在一天天的等待中,漸漸變成了虛影,到底能不能給戶用一條生路?

2018年7月30日,國家能源局召開新聞發布會,上半年光伏發電新增裝機2430萬千瓦,其中,光伏電站1206萬千瓦,同比減少30%;分布式光伏發電新增1224萬千瓦,同比增長72%。到6月底,全國光伏發電裝機達到15451萬千瓦,其中,光伏電站11260萬千瓦,分布式光伏發電4190萬千瓦。上半年分布式光伏的裝機量已超過國家能源局所說的10GW的指標,分布式光伏改如何收場?還需能源局盡快給個說法!